首 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
公务员管理
|
事业人员管理
|
职称考试
|
人才开发
|
机构编制管理
|
养老保险管理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最新动态
>
人事要闻
人事要闻
江苏:政府购买培训成果 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
发布日期:2009-12-28 8:44:20作者:rsjbgs 字体:【
大
中
小
】
日前,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介绍,将通过地方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办法,鼓励企业、院校及社会各类培训机构对紧缺型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数控技术、机械制造、焊接技术、汽车工程等10大行业30个工种列入首批购买工种。
据介绍,政府购买培训成果,以“谁出资培养、谁享受补贴”为原则,发挥企业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主体作用,鼓励企业、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对院校直接培养和经认定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的,由院校和企业直接申请。对个人参加社会培训的,可采用先缴后补的方式,由学员按规定标准先行向培训机构缴纳培训费用,待取得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委托培训机构办理有关申领手续。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将按每培养一名技师2000元、高级技师3000元的培养标准,结合当年省补资金总额、地方经济状况,给予地方一定比例的专项经费补助。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每年将会同有关部门,于一季度末向社会公布当年度的紧缺型职业参考目录。
返回顶部
.
关于本站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
管理员信箱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
©
2007 宁波市鄞州人事 全程网络支持:易得网络
ICP备案号:浙ICP备060256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