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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09年下半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生活津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2-1 15:07:50作者:admin 字体:【
 
 

关于申报2009年下半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

工作生活津贴的通知

 

各镇(乡)政府、办事处,各园区(投创中心)管委会:

 大力引进各类高素质、高技能、紧缺急需人才,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根据《鄞州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生活津贴发放暂行办法》(鄞200719号)文件精神,发放2009年下半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生活津贴。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12月10日――12月25日

二、申报对象和标准

正式引进在我区企业(除国有)工作,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合同,并在该企业工作6个月以上的高层次紧缺人才。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每人每月8000元;(二)国内知名专家(指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进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的人员)每人每月4000元;(三)5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或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每人每月1500元;(四)40周岁以下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五)50周岁以下高级技师每人每月1000元;(六)5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每人每月300元;(七)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元;(八)50周岁以下技师每人每月300元;(九)2007年1月1日以后引进的30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本科生每人每月100元。

三、申报需提供材料

    (一)首次申报提供材料

    1、企业引进人才工作生活津贴发放汇总表(提供EXECL电子版)、新增人员汇总表和终(中)止发放人员汇总表2、《鄞州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生活津贴补助申请表》一式二份3、资格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职称、身份证等证明材料;4、人事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人事代理合同书、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的正式聘用或劳动合同复印件、2009年7-12月企业工资发放清单;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二)续报提供材料

 1、企业引进人才工作生活津贴发放汇总表(提供EXECL电子版)及终(中)止发放人员汇总表;

2、2009年7-12月企业工资发放清单;

3、如有新增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填报新增人员汇总表,以及首次申报提供材料中第2、3、4项所列材料。

四、表格下载及联系方式

(一)电子表格请登陆鄞州人事编制网下载(鄞州人事编制网-资料下载查询-人才开发<鄞州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生活津贴发放暂行办法>附件)

(二)电子表格报送邮箱:1209408020@QQ.COM

联系人:沈老师,联系电话:87525423。

地址:鄞州区惠风东路568号(区政府14楼1423办公室)。

                      

 

  鄞州区人事局

〇〇九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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